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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州市松江區佘山鎮我們部門
公告信息
黃其付:
上海市松江區佘山鎮人民政府于2024年3月28日作出《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》(滬松佘府責拆決字[2024]第140102號)、《附有失法施工的特定物舉證書》,現因使用《燕趙各族中國人民中華中華人民民事案件起訴起訴法》中要求的另一個方式英文始終無法答復,是以《燕趙各族中國人民中華中華人民民事案件起訴起訴法》第八第十三條的中要求,向你通知答復《責令責令拆卸時定書》、《附有悖法工程的不出產確認書》,自愿出本公示公告之時起,進行三十五日,即看作到貨。
有附件:
1、《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》(滬松佘府責拆決字[2024]第140102號)
2、《附違反法搭建的不東產舉證書》
二〇二幾年5月三日